小丽满脸喜悦地走进吉林省磐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刘晓娟的办公室,手中拿着崭新的结婚证。她感激地说:“检察官,多亏了您,帮我撤销了这段持续了整整25年的冒名结婚登记。现在我和心爱的人已经领到了真正的结婚证……”刘晓娟看着眼前这一幕,脸上也绽放出由衷的笑容,为小丽感到高兴。
回想起2024年3月,刘晓娟第一次见到小丽时的情景依然历历在目。那天,小丽行色匆匆地走进办公室,手里紧握着一本发黄破旧的结婚证,显得焦急万分。她急切地请求刘晓娟帮助撤销婚姻登记。
故事追溯到1998年,小丽与大军经人介绍相识,经过一段时间的相互了解,两人决定结婚。然而,当时的大军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大军的一位亲属(现已去世)伪造了一张假身份证,用大军的照片和堂哥的身份证号办理了结婚登记。2000年1月25日,大军拿着这张假身份证与小丽顺利办理了结婚登记,领取了结婚证。这个看似“解决”问题的举动也为日后埋下了隐患。
婚后的生活并不像两人想象中的那般一帆风顺,频繁的争吵使他们的感情出现裂痕。在漫长的20年共同生活后,小丽和大军决定结束这段婚姻。当他们前往民政局协议离婚时,工作人员发现大军的婚姻登记存在“重婚”嫌疑,拒绝为他们办理离婚手续。
小丽向法院提起撤销婚姻登记的行政诉讼,但由于已超过起诉期限,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民政局也无法自行撤销婚姻登记。几乎要放弃的小丽听说检察机关或许能解决这个问题,便前来求助。
案件受理后,刘晓娟深感责任重大。她详细调取了两人的结婚登记档案,走访村委会,详细了解家庭情况,并组织村干部们辨认照片信息,查清冒名登记的前因后果。经过调查,刘晓娟发现小丽的起诉确实已过起诉期限,但为了不让当事人陷入困境,检察机关决定全力化解这起争议。
刘晓娟解释说,2000年登记结婚时我国尚未建立完整的婚姻信息网络,导致民政局无法及时察觉男方的身份信息存在问题。尽管这是受客观条件所限,但这一婚姻登记行为确属错误,依法应当予以纠正。
为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磐石市检察院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召开公开听证会,一致认为民政部门应依法注销该冒名婚姻登记。2024年3月18日,磐石市检察院向当地民政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撤销小丽与大军的婚姻登记。民政局采纳了检察建议,并于同年3月25日正式作出撤销决定。
至此,困扰小丽和大军长达20多年的“冒名婚姻”终于画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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