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 科技 房产 食品 智能 更多

商务部: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甲苯胺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实施期限为5年

2025-06-27 HaiPress

中新网6月27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公布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甲苯胺所适用反倾销措施的期终复审裁定,宣布依据《反倾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商务部根据调查结果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5年6月28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甲苯胺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具体如下:

免责声明:本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本站所有资源全部收集于互联网,分享目的仅供大家学习与参考,如有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等,请给我们留言。

最新

欧莱雅抢购Color Wow,美妆巨头打响千亿护发卡位战

上市即变脸,澜沧古茶巨亏3亿

雷军谈YU7交车周期:急用车可买Model Y等!不公布新锁单因更冲击

“挥别”金控时代,长城资产43亿“剥离”长城华西银行

佐餐巨头的零食大考

自主5强上半年销量榜:三家KPI完成率超42%,吉利上调目标

    联系我们  SiteMap